青岛东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海之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海之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光伏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项目编号:GKZB20241120000001
2.项目名称:青岛海之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光伏项目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招标方不投资,投标人以电价折扣投标,折扣电价不高于供电公司客户电费月度到户均价7折,电价随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波动。年均发电量约186万千瓦时,海之泉公司2024年平均电价约0.6542元/千瓦时,预算约85.18万元/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4 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岛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qdygcg.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按7.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8.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4 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8.2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
8.3开标会议形式:投标人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8.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时00分
8.5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6层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青岛海之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印江路2号甲
联系人:乔明丽
电 话:0532-87050705
9.2代理机构:青岛东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民城路401号万科桃花源二期15号
电子信箱:qddfzb1@163.com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32-89089355
10.其他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开标会议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 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会议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