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提出,要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制定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综合效应。
附录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发〔201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